新疆新城园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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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城园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4-28,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100298902719T。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新疆新城园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商标6个。公司共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38个。
- 2024-03-27
- 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3-21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 2024-03-01
- 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2024-01-11
- 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公告。
- 2024-01-04
- 准东开发区五彩大道、卡拉麦里大道绿化主管网建设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4-01-01
- 2024-01-01新增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
- 2023-11-14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企业发展路径
行政许可
经检验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未发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森林病、虫海,产地检疫合格
经检疫检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未发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产地检疫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招投标
177竞争对手
144
招聘
15客户
67税务评级
5一般纳税人
2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资格类型
主管税务机关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建筑项目
5建筑注册人员
26资质资格
1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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