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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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 曾用名 省级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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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签: 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片运输小车;多功能挖掘工具;带记录仪安全帽;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业;行走机构;轨道运输系统;通风结构;临时支撑;井盖遮蔽结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7681164X8

法定代表人:

陈典华

注册资本:

40000万人民币

邮箱:

345318857@qq.com
更多(2)

官网:
--
地址:
南宁市金凯路96号见隆工业园综合服务楼1014号房
附近企业
所属行业:
建筑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员工人数:
--
营业收入:
--
简介: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6-15,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4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057681164X8。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3项。公司共拥有资质证书60个。

企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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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析报告

专利量 173

同行企业

主营相似企业

技术分析报告

主要技术赛道专利分析

自身风险 154
关联企业风险 0
合作风险 0
竞争风险 0
企业动态
该企业存在1250条相关动态,包含被执行人等风险动态

企业发展路径

2011.06
成立
2014全年
授权1项发明专利
. . .
2023全年
公开25条招标公告
2023.12
2023全年
授权2项发明专利
完整路径

合同违约

4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合作方
最新案件进程
最新进程日期
操作
1
Z某某、D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023)鲁1703民初152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3-07-21
2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与秦家伟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023)京74民终68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二审
2023-06-16
3
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坑梓预拌混凝土分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023)粤0310民初2824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3-05-18
4
深圳市九九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022)桂0105民初10596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2-12-01
5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022)京0102民初7268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2-11-30
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等与秦家伟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022)京74民终564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
2022-08-05
7
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021)桂0102民初13105号
合同纠纷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2-02-16
8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冠基商贸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020)京0102民初27959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1-12-29
9
浈江区法成起重设备经营部、Z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021)粤0204民初449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1-12-13
10
Z某某、J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021)闽0783民初161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被告/被上诉人
民事一审
2021-10-28

经营异常

经营异常 0
历史经营异常 1
序号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列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环保处罚

1
序号
处罚文书号
违法行为
执法措施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构
处罚时间
操作
1
吕环罚字〔2021〕007号

1.未按要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沉淀池;   2.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七十七的规定。   我局于2021年1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吕环罚告字〔2021〕007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于2021年 1月13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吕环罚告字〔2021〕007号)和《送达回执》等证据为凭。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1.对未按要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沉淀池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处45万元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10万元的罚款。   合计对你公司处55万元的罚款。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单位名称:吕梁市财政局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账 号:351901667010996   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证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罚款:55.0000万元

550000.0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

劳动仲裁

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由
当前审理程序
当前审理程序日期
操作
1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民事二审
2023-12-14
2
Z某某、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民事二审
2020-07-20
3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M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民事二审
2019-12-24
4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M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民事一审
2019-09-26
5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民事一审
2019-06-20
6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民事一审
2019-06-11
7
L某某与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民事一审
2019-05-07
8
T某某与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民事一审
2018-06-14
9
L某某、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2018-05-27
10
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民事二审
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