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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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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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签: 蜂花粉;蜂王浆冻干粉;蜂蜜;蜂王浆冻干粉胶囊;蜂蜜干粉;蜂王浆干粉;蜂花粉胶囊;杂花蜂蜜;蜂胶胶囊;蜂王浆冻干品;畜牧业;杂花保健食品;杂花蜂蜜;枸杞胶囊;蜂蜜干粉;青海杂花花粉;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104016855

法定代表人:

张敬群

注册资本:

366.6万人民币

邮箱:

qhhbfy@126.com
更多(3)

官网: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266号
附近企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 畜牧业
员工人数:
48 (2017年报)
营业收入:
--
简介:

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成立于1998-06-11,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一家以从事畜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366.6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300007104016855。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拥有商标15个。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8个。

企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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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析报告

专利量 5

同行企业

主营相似企业

自身风险 13
关联企业风险 0
合作风险 0
竞争风险 0
企业动态
该企业存在30条相关动态,包含行政处罚等风险动态

企业发展路径

1998.06
成立
2002全年
申请注册2项商标
. . .
2018全年
申请注册1项商标
2020.02
受到行政处罚
2021.01
受到行政处罚
完整路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
历史行政处罚 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案处字(2021)1号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当事人青海省花宝蜂业股份合作公司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应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召回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粉,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当事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青海蜂花粉11盒(150克/盒)。2、没收违法所得4553.4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