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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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1-10,位于重庆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7798006320H。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商标8个。公司共拥有资质证书2个。
- 2024-04-17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 2024-04-17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 2024-03-21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 2024-01-05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其他民事案由。
- 2024-04-17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 2024-04-17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 2024-03-21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 2024-01-05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其他民事案由。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3法律诉讼
本案按撤诉处理。(此页无正文)
本案按撤诉处理。(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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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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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厂房使用费91140元。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0元。三、驳回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62元由被告L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通过本院预交上诉费用。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厂房使用费91140元。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0元。三、驳回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62元由被告L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通过本院预交上诉费用。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准许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准许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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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10-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B某某;
- 堂酒心远商贸(重庆)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14:00到14:29在431法庭开庭审理(2024)渝0108民初5560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堂酒心远商贸(重庆)有限公司,B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14:00到14:29在431法庭开庭审理(2024)渝0108民初5560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堂酒心远商贸(重庆)有限公司,B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09:30到10:10在第十四法庭(3楼)开庭审理(2024)渝0107行初9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09:30到10:10在第十四法庭(3楼)开庭审理(2024)渝0107行初9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加行道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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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09:30到12:00在第十四法庭(3楼)开庭审理(2023)渝0107行初391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09:30到12:00在第十四法庭(3楼)开庭审理(2023)渝0107行初391号原告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美斯拉邦厨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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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巧旭机械厂;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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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巧旭机械厂;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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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巧旭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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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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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巧旭机械厂;
- 重庆五斗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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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1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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