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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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3-22,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51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103MA75WJ0M0Q。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商标13个。公司共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1个。
- 2023-12-10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3-11-30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7法律诉讼
终结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宁02民终9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如被执行人不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恢复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结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宁02民终9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如被执行人不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恢复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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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法院(2021)宁022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二、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W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95693.84元;三、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义务方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1698元,由W某某负担4796元,由L某某、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负担69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205元(W某某预交1104元,L某某预交16101元),由W某某负担1104元,L某某负担1610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法院(2021)宁022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二、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W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95693.84元;三、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义务方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1698元,由W某某负担4796元,由L某某、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负担69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205元(W某某预交1104元,L某某预交16101元),由W某某负担1104元,L某某负担1610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55693.84元;二、驳回原告W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98元,由原告W某某1负担4397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730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凭本判决书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上诉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55693.84元;二、驳回原告W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98元,由原告W某某1负担4397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730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凭本判决书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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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5元,由上诉人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5元,由上诉人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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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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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6- 宁夏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
- 宁夏中环绿色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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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W某某;
- 宁夏泰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G某某;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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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某某;
- L某某;
- 宁夏泰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G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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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某某;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依法公开审理W某某诉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依法公开审理W某某诉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 S某某;
-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
- J某某;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与水务局;被告: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J某某;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与水务局;被告: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J某某;租赁合同纠纷
- 王安国;
- 宁夏新起点现代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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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6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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