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大马河林场
复制负责人:
陶玉超
开办资金:
邮箱: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是一家以从事林业为主的组织。组织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019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0421129171433Y。
- 2024-04-21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电子卖场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4-04-18
- 星康明书柜210。
- 2024-04-18
- 星康明三人位沙发2101。
- 2024-04-11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 2024-04-11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
- 2024-01-25
- 新增立案, 案号:(2023)黑0421民初391号。
- 2023-12-14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大马河林场供水改建工程履约验收公告。
- 2023-12-06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萝北县大马河林场场部栅栏安装履约验收公告。
- 2023-12-06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萝北县大马河林场路灯安装履约验收公告。
- 2023-12-01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萝北县大马河林场路灯安装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司法案件
14法律诉讼
驳回原告萝北县鹤北镇天祥木业加工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185.00元,减半收取为5095.50元由原告萝北县鹤北镇天祥木业加工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原告萝北县鹤北镇天祥木业加工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185.00元,减半收取为5095.50元由原告萝北县鹤北镇天祥木业加工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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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8.06元,减半收取计529.03元,由原告L某某承担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8.06元,减半收取计529.03元,由原告L某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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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3- W某某;
- S某某;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天津市海腾通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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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某某;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
我院定于2018年04月16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W某某诉萝北县大马河林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18年04月16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W某某诉萝北县大马河林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 W某某;
- 萝北县大马河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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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6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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