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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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国科诚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6-26,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677438311R。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商标13个,软件著作权44项。公司共对外投资了8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12个。
- 2024-04-03
- 2023年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文谷堡六桶奶牛养殖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一)E包结果变更公告。
- 2024-03-29
- 2023年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文谷堡六桶奶牛养殖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一)成交公告。
- 2024-03-24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 2024-03-21
-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赛巴斯特铡草机配件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2024-03-20
- 黔西市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设备部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3-20
- 黔西市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设备部分)采购-评审公示。
- 2024-03-20
- 黔西市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设备部分)采购交易证明书。
- 2024-01-29
- 通榆县2022年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 2024-01-29
- 通榆县2022年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2023-12-28
- 通榆县2022年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0法律诉讼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永康市恩亿链条厂向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081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未退还货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42元、公告费560元,由永康市恩亿链条厂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给付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永康市恩亿链条厂向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081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未退还货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42元、公告费560元,由永康市恩亿链条厂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给付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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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天津鑫旺达钢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货款90606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9月22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9元,由被告天津鑫旺达钢铁有限公司全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天津鑫旺达钢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货款90606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9月22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9元,由被告天津鑫旺达钢铁有限公司全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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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3- 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
- S某某;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5日 10时30分在本院高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S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5日 10时30分在本院高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S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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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
- 永康市恩亿链条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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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5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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