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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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景橙石生态艺术地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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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景橙石是一家室内外硬质景观材料研发商,以自主设计研发和生产室内外硬质景观材料为主,同时为用户提供硬质景观的综合设计、施工服务指导,旗下拥有Orange Stone品牌,承办项目包括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成都双流机场、锦州世界公园、大连体育中心等。
- 2024-04-07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 2024-03-12
- 新增立案, 案号:(2021)陕04民终2253号。
- 2024-02-05
- 中景橙石拟向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3200万授信 董事长王理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2024-01-23
- 西外广场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砾石聚合物-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1-21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票据纠纷。
- 2024-01-18
- 西外广场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砾石聚合物-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1-16
- 大黑河军事教育旅游乐园建设项目军迷俱乐部提升改造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1-11
- 上海迪士尼主题乐园-建设工程定期合同-2023项目407单体地面铺装工程专业分包采购结果公示。
- 2023-12-20
- 大黑河军事教育旅游乐园建设项目军迷俱乐部提升改造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10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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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院(2021)浙0421执52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立即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结本院(2021)浙0421执52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立即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民终7844号民事判决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2民初960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2民初96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三、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赔偿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四、驳回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444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2728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1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136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095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30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273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191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608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民终7844号民事判决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2民初960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2民初96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三、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赔偿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四、驳回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444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2728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1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136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095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30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273元,由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191元,由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负担608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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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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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Q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8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Q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Q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8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Q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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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560元,由C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560元,由C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文书
1-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涌金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戴凤谷;
开庭公告
54- 儋州嘉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4年01月23日 11时00分在本院华宇互联网法庭(3楼)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儋州嘉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上诉案。
我院定于2024年01月23日 11时00分在本院华宇互联网法庭(3楼)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儋州嘉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上诉案。
-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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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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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宁满族自治县通力商砼有限公司;
-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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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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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绿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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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绿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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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绿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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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儋州恒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浩昇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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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美奂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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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78法院公告
3-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惠菊芹;
- 陈亚彬;
-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中景橙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园林绿化中心;
- 陈亚彬纠纷;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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