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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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11-07,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21177874713X7。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商标2个。公司共拥有资质证书2个。
- 2023-11-26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9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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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2023)吉0211执100号案件的执行。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应于每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逾期未申请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结(2023)吉0211执100号案件的执行。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应于每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逾期未申请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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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按上诉人Z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Z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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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4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4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4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4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670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670元,由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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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限制高消费
开庭公告
5- 云南大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C某某;
- 昆明锦湖兴园艺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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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昌邑区吉康绿谷种植专业合作社;
-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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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荣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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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圣德泉养老度假新城有限公司;
- 吉林圣德泉亲水度假花园有限公司;
-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福润万家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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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昌邑区吉康绿谷;
审理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吉林市昌邑区吉康绿谷种植专业合作社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
审理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吉林市昌邑区吉康绿谷种植专业合作社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
立案信息
5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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