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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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1-31,位于重庆市,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304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0798018196G。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商标23个。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2个。
- 2024-01-18
- 被限制高消费。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28法律诉讼
一、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借款本金2949638.0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12月22日(不含当日)的利息212645.83元、罚息353956.57元、复利25517.50元,共计592119.90元;自2019年12月22日起至贷款清偿之日止,罚息以贷款本金2949638.0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付,复利以贷款欠息212645.8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付,利随本清);二、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律师服务费20000元;三、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对被告S某某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小路XXX号房屋(产权证号:114房地证2007字第029133号)、被告X某某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小路XXX号房屋(产权证号:114房地证2012字第006618号)享有抵押权,在其债权限额内(即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债权)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抵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四、被告W某某、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W某某、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即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150元,减半收取17575元,由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并由被告W某某、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W某某、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原告有权以被告S某某、X某某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抵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借款本金2949638.0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12月22日(不含当日)的利息212645.83元、罚息353956.57元、复利25517.50元,共计592119.90元;自2019年12月22日起至贷款清偿之日止,罚息以贷款本金2949638.0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付,复利以贷款欠息212645.8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的标准计付,利随本清);二、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律师服务费20000元;三、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对被告S某某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小路XXX号房屋(产权证号:114房地证2007字第029133号)、被告X某某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小路XXX号房屋(产权证号:114房地证2012字第006618号)享有抵押权,在其债权限额内(即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债权)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抵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四、被告W某某、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W某某、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即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150元,减半收取17575元,由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并由被告W某某、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W某某、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原告有权以被告S某某、X某某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抵押登记顺位优先受偿)。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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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2019)渝0110执451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东莞市善和食品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若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2019)渝0110执451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东莞市善和食品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若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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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终结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0执320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结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0执320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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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10执57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申请恢复执行,且再次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2019)渝0110执57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申请恢复执行,且再次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限制高消费
终本案件
开庭公告
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
- 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
- S某某;
- W某某;
- 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X某某;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14:30到15:30在五法庭九开庭审理(2020)渝0110民初2198号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诉被告S某某,W某某,W某某,X某某,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14:30到15:30在五法庭九开庭审理(2020)渝0110民初2198号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诉被告S某某,W某某,W某某,X某某,重庆辉钻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吉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勤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中汇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重庆春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X某某;
- S某某;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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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某某;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14:30到15:30在主楼4法庭(中)开庭审理(2018)渝05民终4671号原告S某某诉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14:30到15:30在主楼4法庭(中)开庭审理(2018)渝05民终4671号原告S某某诉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鹰潭市舒和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09:30到10:3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5080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鹰潭市舒和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09:30到10:3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5080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鹰潭市舒和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珍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10:00到12:0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4757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珍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10:00到12:0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4757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珍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瑞征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09:30到10:0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626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瑞征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09:30到10:00在五法庭六开庭审理(2018)渝0110民初626号原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瑞征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重庆华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D某某;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15:00到16:00在速裁室开庭审理(2017)渝0112民初10441号原告重庆华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D某某,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15:00到16:00在速裁室开庭审理(2017)渝0112民初10441号原告重庆华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D某某,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W某某;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6)渝0119民初8135号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09:30到10:30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2016)渝0119民初8135号原告W某某诉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川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Y某某
(2016)渝0119民初8135号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09:30到10:30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2016)渝0119民初8135号原告W某某诉被告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川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Y某某
立案信息
15法院公告
2-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帅春;
- 帅世贵;
- 夏文碧;
- 重庆春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圣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帅贵川;
- 重庆欣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贸易有限公司;
- Y某某;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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