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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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工业园有限公司 (2004-06 至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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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是一家健身行业综合服务提供商,拥有从健身器材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到经营连锁健身俱乐部、提供健身培训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全产业服务项目,致力于为健身俱乐部、高级会所、星级酒店、政府机关以及家庭等国内外用户提供专业的健身装备和健身服务。
- 2024-04-26
- 广州市群众体育指导中心健身器材购置项目结果调整公告(第一次)。
- 2024-04-26
- 英派斯: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约1388万元,同比增加313.8%
- 2024-04-25
- 室内练习室建设采购结果公示(2024-JQYJZZ-W1003)(第1包)。
- 2024-04-25
- 室内训练室建设中标公告。
- 2024-04-22
- 英派斯:湖南文旅计划在未来三个月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8.76万股
- 2024-04-22
- 新增融资动态,融资轮次:定向增发。
- 2024-04-22
- 英派斯:股东南通得一、湖南文旅拟减持不超过2.45%
- 2024-04-22
- 英派斯:南通得一等拟合计减持公司不超2.45%股份
- 2024-04-22
- 英派斯:股东南通得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约232万股
- 2024-04-17
- 英派斯:与太平洋证券、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22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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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被申请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6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6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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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S某某的再审申请
驳回S某某的再审申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4625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189114元,由上诉人有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551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4625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189114元,由上诉人有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551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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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2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2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准许原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减半收取五十元,由原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准许原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减半收取五十元,由原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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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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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某某;
- 有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D某某;
- 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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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10法院公告
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喻科电气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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