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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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成立于1986-08-04,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1002277610743。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41项。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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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7法律诉讼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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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驳回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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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案件受理费5000元,退回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驳回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案件受理费5000元,退回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欠付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款14844999.68及利息(利息以14844999.68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640元,由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0940元,由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106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欠付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款14844999.68及利息(利息以14844999.68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640元,由原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0940元,由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1067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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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如下:关于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民光扶(宁夏)售电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629号执行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通知如下:关于申请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民光扶(宁夏)售电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629号执行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2- 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1年02月25日09时07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诉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1年02月25日09时07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诉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诉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诉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立案信息
3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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