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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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克劳沃草业技术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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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克劳沃(北京)草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克劳沃草业技术开发中心),成立于1994-11-25,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3333.33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600040778N。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商标50个,软件著作权10项。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4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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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36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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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9483.4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9483.4元为基数,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1.16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9483.4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9483.4元为基数,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1.16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000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4000元为基数,在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45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000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4000元为基数,在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45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195.75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7195.75元为基数,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9.2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195.75元;二、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7195.75元为基数,在2017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三、驳回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9.2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被告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准予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准予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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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准许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准许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准许原告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11-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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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华星绿原生态绿化技术有限公司;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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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大方县星宿苗族彝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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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
我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下午十四时整,在本院北京法院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下午十四时整,在本院北京法院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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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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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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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华菲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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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方县星宿苗族彝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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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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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12法院公告
3-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克劳沃(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常德启源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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