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复制负责人:
吕鹰飞
开办资金:
邮箱: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以从事其他金融业为主的组织。组织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77148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200004127547738。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拥有商标8个,软件著作权6项。
- 2024-04-24
- 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4-24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定点服务公告1。
- 2024-04-19
- [集中][公开招标]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生活设施项目。
- 2024-04-16
- 校园绿化项目(二期)合同备案。
- 2024-04-16
- 学生公寓卫生间冲厕设备节水改造项目合同备案。
- 2024-04-16
- [非集中][竞争性磋商]学生公寓卫生间冲厕设备节水改造项目。
- 2024-04-16
- [非集中][竞争性磋商]校园绿化项目(二期)。
- 2024-04-15
- 合同包一(2次招标)合同备案。
- 2024-04-15
- 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和人行道路铺设工程(2次招标)。
- 2024-04-15
- 关于文件柜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4法律诉讼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准许Z某某撤诉。
准许Z某某撤诉。
--
--
本案按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按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
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
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由Z某某负担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由Z某某负担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开庭公告
3-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审理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合同纠纷一案
- Z某某;
- A某某;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
- W某某;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
立案信息
8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以上信息由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引擎基于公开信息得出,仅供参考。前述信息不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观点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