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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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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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成立于1989-11-20,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2009517.619984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104321300A。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商标1个,作品著作权2项,软件著作权28项。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拥有资质证书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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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75法律诉讼
驳回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馆陶县供电分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还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馆陶县供电分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馆陶县供电分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还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馆陶县供电分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献县供电分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本判决履行内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元、保全费82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献县供电分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本判决履行内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元、保全费82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驳回原告辛集市众星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040元,由原告辛集市众星果蔬专业合作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北省辛集市,邮政编码:052360,收件人:材料收转窗口,联系电话:181××××7352)。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86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驳回原告辛集市众星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040元,由原告辛集市众星果蔬专业合作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北省辛集市,邮政编码:052360,收件人:材料收转窗口,联系电话:181××××7352)。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86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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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区供电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区供电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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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S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S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
1- 井陉国腾建材厂;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井陉县供电分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开庭公告
49- 高邑县恒实加油站;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高邑县恒实加油站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高邑县恒实加油站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 L某某;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L某某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L某某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馆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与被上诉人馆陶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我院定于2024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与被上诉人馆陶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 H某某;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4年03月28日 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H某某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4年03月28日 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H某某与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 T某某;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容城供电分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T某某与被上诉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上诉案。
我院定于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T某某与被上诉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上诉案。
- 跃诚建设有限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平县供电分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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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河北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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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晋县科燃特农机配件厂;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宁晋县科燃特农机配件厂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宁晋县科燃特农机配件厂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 河北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
河北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
- L某某;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L某某等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L某某等诉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立案信息
235法院公告
2- 省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有限公司;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吴建宁;
- 王鼎生;
- 王同生;
- 王安生;
- 王闽生;
- 王河生;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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