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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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主要在投资与资产管理领域进行经营。
- 2024-04-26
- 深圳音乐学院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
- 2024-04-25
- 城市展览馆周边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4-23
- 春风仁里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1)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4-22
- 三林滨江南片区2、3、10号(三林楔形绿地47、48、49、60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一标段。
- 2024-04-22
- 三林滨江南片区2、3、10号(三林楔形绿地47、48、49、60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4-18
- 三林滨江南片区2、3、10号(三林楔形绿地47、48、49、60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4-17
- 宿舍区景观绿化(一)施工。
- 2024-04-16
- 在水一方新建工程-景观工程(含室外标志、标识系统、亮化工程、屋顶绿化工程、灌溉水)。
- 2024-04-16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合同纠纷。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01法律诉讼
解除对某某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395600元或其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解除对某某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395600元或其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1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财产保全费2498元,合计2523元,由原告某某公司1负担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1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财产保全费2498元,合计2523元,由原告某某公司1负担
准许上诉人A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3965元,减半收取计6982.5元,由上诉人A公司负担(已预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准许上诉人A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3965元,减半收取计6982.5元,由上诉人A公司负担(已预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案按原告青海创驰广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青海创驰广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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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原告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2023)沪0105民初4721号民事判决书第9页第13行和15行中的“十五内”均补正为“十五日内”。
(2023)沪0105民初4721号民事判决书第9页第13行和15行中的“十五内”均补正为“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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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上海爱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10000元、运营费42000元;二、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上海爱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5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00元,由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上海爱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10000元、运营费42000元;二、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上海爱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5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00元,由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56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56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
1- 湖州南浔天恩木业有限公司;
- 吴列军;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安吉广宏建设有限公司;
开庭公告
116- 宜宾市久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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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 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被告: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被告: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银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华照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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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F某某;
- G某某;
- 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华寿园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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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L某某;
- 翁源县腾龙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03-29 15:00 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法庭/中/通用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L某某,[被上诉人]翁源县腾龙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03-29 15:00 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法庭/中/通用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L某某,[被上诉人]翁源县腾龙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山东泉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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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嫣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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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市柏景花卉苗木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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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孚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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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康诚通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审理原告青海康诚通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一案
审理原告青海康诚通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一案
立案信息
63法院公告
3- 四川君鹏天辰石业有限公司;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赣州市章贡区宝龙钢材店;
- 中国人民银行;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永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赣州市海锋建材有限公司;
- 吴宋城;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赣州申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诉前调解
2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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