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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25法律诉讼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2撤诉。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0元,由原告某某公司2负担
准许原告某某公司2撤诉。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0元,由原告某某公司2负担
本案移送至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本案移送至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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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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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签署的编号为SR200315GZ(续约-01)的《服务协议书》及《网宿科技加速服务订单》于2022年2月25日解除;二、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29,984元;三、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101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883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8,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四、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9,994.67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4.1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1,444.14元,由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确认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签署的编号为SR200315GZ(续约-01)的《服务协议书》及《网宿科技加速服务订单》于2022年2月25日解除;二、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29,984元;三、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101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883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8,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四、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9,994.67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4.1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1,444.14元,由被告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准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准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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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
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公告
4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艾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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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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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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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云链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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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Z某某;
- G某某;
我院定于2024年02月04日 0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G某某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24年02月04日 0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G某某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云智联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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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夏满天星城市售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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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赞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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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国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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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太仓聚一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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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74法院公告
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博众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瑞昱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斯太尔商贸有限公司;
- 厦门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诉前调解
2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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