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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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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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曾用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成立于2015-04-02,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12263321655144。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公司共拥有资质证书1个。
- 2023-12-18
- 成为被执行人。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3法律诉讼
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按375元收取,由原告刘某承担
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按375元收取,由原告刘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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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375元,由原告刘某承担。
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375元,由原告刘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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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承揽费17000元,并以17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承担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元,减半收取11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承揽费17000元,并以17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承担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元,减半收取11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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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L某某支付原告Y某某承揽费11900元,并承担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27日的利息376.2元,合计12276.2元(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13元,被告L某某承担8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L某某支付原告Y某某承揽费11900元,并承担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27日的利息376.2元,合计12276.2元(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13元,被告L某某承担8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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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张某支付承揽费6600元,并承担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的利息332.07元,合计6932.07元;驳回原告张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李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张某支付承揽费6600元,并承担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的利息332.07元,合计6932.07元;驳回原告张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李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10- B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Z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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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W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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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礼县分公司;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
- 甘肃金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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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某某;
- L某某;
-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礼县分公司;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甘肃金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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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甘肃金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礼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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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 Z某某;
- X某某;
- W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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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某某;
- Z某某;
- C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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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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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某;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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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某某;
- W某某;
- C某某;
- 礼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礼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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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5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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