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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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7-31,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是一家以从事畜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8407.07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42970142704XL。
通过企知道大数据分析,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拥有商标22个。公司共拥有资质证书38个。
- 2024-03-21
- 新增立案, 案号:(2023)内0429民初1875号。
- 2024-02-08
- 内蒙古东方万旗冷链物流及深加工新建项目地勘服务成交公告。
- 2024-02-01
- 内蒙古东方万旗冷链物流及深加工新建项目地勘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4-01-23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2024-01-23
- 新增行政许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 2024-01-04
- 东方万旗、塞飞亚入选内蒙古知名(百强)品牌
- 2023-12-03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2023-12-03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行为。
- 2023-12-03
- 新增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复议。
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17法律诉讼
准予原告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37元,由原告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准予原告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37元,由原告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驳回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驳回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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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2020)内0429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二、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与L某某自2017年6月起存在劳动关系。三、驳回L某某、L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2020)内0429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二、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与L某某自2017年6月起存在劳动关系。三、驳回L某某、L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准许原告C某某、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34736元,减半收取计2173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2368元,由原告C某某、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准许原告C某某、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34736元,减半收取计2173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2368元,由原告C某某、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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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730元,由上诉人秦皇岛欣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730元,由上诉人秦皇岛欣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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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开庭公告
6-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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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 宁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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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 北京百越达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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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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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C某某;
- 内蒙古颐园林牧种业有限公司;
- W某某;
- S某某;
-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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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欣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我院定于2019年05月17日 0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诉秦皇岛市欣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我院定于2019年05月17日 0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诉秦皇岛市欣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立案信息
7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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