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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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主要在合成材料制造领域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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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路径
司法案件
5法律诉讼
一、被告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款人民币361310.13元;二、驳回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58.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4278.24元,由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被告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款人民币361310.13元;二、驳回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58.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4278.24元,由原告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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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5)虎商初字第0143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终结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5)虎商初字第0143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终结(2015)虎商初字第144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终结(2015)虎商初字第144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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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1- 纽威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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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6诉前调解
2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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