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获取高额赔偿?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21-11-02
收藏收藏
分享
  • 复制链接
  • 微信扫一扫
近年来,随着中国持续提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获得高额赔偿的案例屡见不鲜。统计数据显示,2016至2019年间,在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实体的案件中,法院判处的赔偿额增长了约300%。进入2021年以来,在专利、商业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赔偿额超过千万人民币的案件不胜枚举。

成功获取高额赔偿案件的共同之处就在于权利人尽可能全面、详尽地向法院提供关于赔偿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可以从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被诉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以及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等方面提供证据。

对于权利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尽管在许多案例中权利人和他们的律师尽力向法庭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但是总体而言,因侵权受到的损失通常并不容易证明。这是因为,权利人受到的损失可能涉及很多因素,以销量下滑为例,其原因可能涉及到季节的变化、竞争者的增加、行业技术的更替等等。一名有经验的律师很容易让法官对上述损失是否全部由侵权而造成产生足够的怀疑。

相对而言,在多数成功获得高额赔偿的案例中,原告是通过证明被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而获得法院支持的。在这方面,有许多可用的渠道可以供权利人利用。以销售量为例,被诉侵权人往往会在自己的网站、电子或平面广告等宣传材料中介绍相关的信息;对于上市公司或者即将上市的公司来说,每个季度或者年度的财报以及提交给证监会用于上市的资料,都有可能公开涉嫌侵权产品的具体销售数量。

对于计算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除了销售数量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利润率。在腾达公司与维盟公司等的案件中[(2019)最高法知民终725号],原告提交了被告维盟公司提交给证监会的上市辅导报告,据其可以计算出被告的年平均利润率。虽然报告中没有记载具体某一款产品的利润率,但是原告成功地凭借上述报告作为重要证据,使法院认可被告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远远超过其主张索赔的数额,因而最终成功地获得了高达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

除了专利权人自行收集证据之外,另一个越来越变得普及的方式是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这是因为原始销售凭证、利润率等数据通常都掌握在被诉侵权人手中,无法由专利权人轻易地获得。根据目前已有的许多案例来看,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其目的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获取被告的财务数据,而更像一种用于辅助获取高额赔偿的诉讼策略。

在实践中,很少有被告选择向法院提交财务方面的数据。这在诉讼中导致了对原告相当有利的后果。例如,当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财务数据时,法院可以推定原告关于赔偿的主张成立。其背后的原理在于,通常观点认为,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必定会仔细衡量其行为的后果。对于拒不提交财务数据的行为来说,法庭会认为被诉侵权人衡量之后认为提交财务数据导致的赔偿结果会大于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因此被诉侵权人才会选择拒绝提交。由此,如果被诉侵权人选择拒绝提交证据,法庭很可能会推定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成立。

另外,上述策略还有可能导致法院否定被诉侵权人提出的关于赔偿数额的抗辩。在一个最高院最近的典型案例中,权利人在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之后,向法院申请调取被诉侵权方的财务方面的证据。被诉侵权方拒绝提交,并选择在开庭时质疑权利人提交的关于赔偿的证据。被诉侵权人抗辩认为,在本案中权利人认定其知识产权对于侵权产品利润的贡献度为30%,这一比例过高,导致最终计算的赔偿数额错误。然而,由于被诉侵权人拒绝依据法院的指令提交财务数据这一行为致使法院无法查明具体的技术贡献度,因此,最高院拒绝考虑被告关于赔偿过高的各项抗辩主张。

总而言之,随着中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能周全地收集赔偿方面的证据、恰当地运用诉讼策略,在中国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将会有更好的机会在中国运用其知识产权而在诉讼中获得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