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对外开放为掘“金”,中国市场提供新机遇!

来源:
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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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中国市场的开放、稳定与发展,给世界提供了多元化的机遇与选择。特别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日益深化,为投资者做好财富管理和资金配置提供了新机遇。

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在华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数量和资产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12月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35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达911家,外资银行总资产3.7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了68家外资保险机构和79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2.26万亿元。

2022年,银保监会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高盛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截至2022年年底,外方控股的四家理财公司全部开业。同时,第五家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法巴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

香港大新银行在已有法人子行的基础上,新设直属外国银行分行,成为全国首家“双牌照”银行;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西班牙曼福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正在筹建;法国巴黎银行增持苏宁消费金融公司股份;美国安达增持华泰保险集团的股份;富邦华一银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行成为首家获批发行永续债的台资法人银行……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华投资和展业。

这一切与中国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开放新措施法规落地的工作分不开。自2018年以来,金融领域先后推出50多项开放措施,其中有34条涉及银行业保险业,这34条开放措施的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022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9月修订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境内外银行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受限制。

与此同时,中国进一步取消外资数量型门槛,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去年9月,银保监会修订《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的要求;同时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缩短外资法人银行下设分行筹建申请的办理时限至4个月,取消外资银行发行一般金融债券审批。同年10月,修订《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取消对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财务公司的总资产10亿美元要求,允许外资跨国集团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

吸引优质国际金融机构来华投资、拓展业务,将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的管理技术和产品引入中国市场,将促使中资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实现中国金融业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也将让世界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贡献。下一步,中国将为外资机构充分发挥特色专长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内外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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